镇沅勐大1名村民毁林种茶,公开审判结果已出!
2020-09-27 阅读 : 次
原标题:镇沅勐大1名村民毁林种茶,公开审判结果已出!
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毁林种茶刑事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依法追缴滥伐林木价款人民币12100元。
此案被告人陈某某为种植茶树于2019年11月,在勐大镇文况村砍盆箐组自家承包经营的“家后山地”上,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毁坏、砍伐阔叶林木561株,活立木蓄积达196.5515立方米,市场价格12100元,其行为触犯刑法获刑。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镇沅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县林草局等单位结合此次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陈某某毁林种茶案件典型案例的分析,详细讲解林业政策法规、案件执法等内容。各村党组织书记、森林资源管护员、护林员等60余人参加,学习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勐大镇党委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共创良好生态环境的浓厚工作氛围。(吴丹)
来源:云南网-掌上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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